教唆是一个法律概念,指的是通过劝说、利诱、授意、怂恿、收买、威胁等手段,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,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行为。教唆行为可以是口头的、书面的,或者通过其他非言语方式如手势或眼神进行。教唆者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产生犯罪意图,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。在法律上,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
教唆和怂恿在法律上如何界定?
教唆和诱骗在犯罪过程中有何不同?
如何区分教唆和帮助他人犯罪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