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有哪些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
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,但由于某些原因,其效力尚未确定,需要等待特定条件满足或第三方意思表示后才能确定其法律效力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:
1.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:
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(如未成年人)订立的合同,通常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才能生效。
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、智力、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,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。
2.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:
无权代理人(如未经授权代理他人签订合同的人)订立的合同,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,合同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法律效力。
3.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:
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,在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后,合同有效。
以上情形下的合同,在满足法定条件或经过有权人追认后,可以转化为有效合同;否则,可能成为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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